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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说明

2008年2月14日10:31 Form:北京鸿日

1.北京鸿日销售的笔记本产品均为正品行货,开正规发票。售出商品之日起7日内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,需到厂家指定的维修地点进行检测,并办理检测报告。如果厂家确认属于质量问题,凭北京鸿日发票及厂家检测报告,可进行退货处理。
2.
办公外设、娱乐外设、扩展设备、便利配件、无线应用类商品已打开塑封包装,耗材产品(鼠标、墨盒、硒鼓、打印机、光盘、耳机、电池以及充电设备)开封,不予退换货,但有质量问题除外。
北京鸿日将秉承“以客户为中心,以诚信为准则”的宗旨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商品及服务,但对于任何欺诈性行为,北京鸿日将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本规则最终解释权由北京鸿日所有。